工程承包方员工受伤责任界定2009年9月12日乙方承包甲方宿舍楼木工工程,乙方找丙方来施工,甲方没搭防护外架脚手,丙方雇佣人员在11月10日阳台施工中从三楼翻落,致伤残。后经调解贴伤者20万(含医疗费8万)。由于合同中没明确甲乙丙三方责任大小,请问这种情况下,甲乙丙责任怎么分担?甲方是不是要承担主要责任?注:甲方提出甲乙丙共同承担相同责任。(乙丙方感觉不合理)
工程承包方员工受伤责任界定2009年9月12日乙方承包甲方宿舍楼木工工程,乙方找丙方来施工,甲方没搭防护外架脚手,丙方雇佣人员在11月10日阳台施工中从三楼翻落,致伤残。后经调解贴伤者20万(含医疗费8万)。由于合同中没明确甲乙丙三方责任大小,请问这种情况下,甲乙丙责任怎么分担?甲方是不是要承担主要责任?注:甲方提出甲乙丙共同承担相同责任。(乙丙方感觉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