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法官重新判吗我和他是在2003年…

请求法官重新判吗我和他是在2003年12月在乡下他家结婚。后在市区开店,营业照是他的名字;我一直到现在还在经营,没有孩子,大概在2005年的时候;乡下的房子办房产证,他说一个人的名字可以省钱,叫我签了放弃房子的协议,2007年12月在市区买了一间店面。一辆车,都是他一个人的名字,店面房我也签了放弃协议,2008年2月21号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上写明。他名下财产归他,我名下财产归我,当时说好是假离婚,所以也没有公正财产分割财产什么的,也就是说当时我的名下是一无所有,2008年12月贷款的形式买了另外一套房子,也是他一个人的名字。2009年4月他开过一间公司,其中有我百分30的股份。在今年的4月分不开了。离婚后一直同居。钱也是一同用的。今年6月分,他告诉我,外面有女人。怀了孩子。不和我复婚,打算和那女的结婚,然后在今年的8月份已买卖房子的形式,将店面卖给我,其他的他不肯分。现在乡下的房子直20万,汽车20万,分期买的房子已经涨到60到80万。卖给我的房子直28万,我给了他8万,已经拿房产证。他的生活用品都还在家。今年7月份和我聊天的时候,我有录音他说假离婚的事实,居也都知道我和他是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