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人员的公休问题我在居委会工作已了有20多年,工资是由区政府发放的。从2002年居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以后我们的公休就被取消了,民政局的回答是:社区是自治组织,不适用于劳动法,所以没有公休的待遇。这种说法正确吗?我们真的不适用于劳动法吗?没有法律保护我们吗?
社区工作人员的公休问题我在居委会工作已了有20多年,工资是由区政府发放的。从2002年居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以后我们的公休就被取消了,民政局的回答是:社区是自治组织,不适用于劳动法,所以没有公休的待遇。这种说法正确吗?我们真的不适用于劳动法吗?没有法律保护我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