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诬陷罪,到哪里去控告?张*欠我们货款,我们去要货款,我们一共去了三个人,爸爸,姐夫和我,另外还有两名工人,要钱期间没有发生什口角。在要钱期间张*老公死了,她老婆就告我们说是我们打死的,公安笔录上说我爸爸先打,然后我和我姐夫又过去打,打了大约二三十分钟,打了两三次后把人打死了!所以我们三人被公安刑拘了一个多月后,检察院以不构成犯罪给我们释放了,但我从看守所回来没有直接回家,又被派出所关在所里一个铁笼子关了十七八天后放了,现在法医鉴定对张*老公死是因互相撕扯情绪激动冠心病复发死亡!张*现在告我们要民事赔偿四十八万多,我想问问合理吗?我和我姐夫可不可以再告她诬陷我们那?因为死因不是我们打死的,她告公安说是我们打死的,所以我和我姐夫才被刑拘一个多月的,导致现在的民事赔偿也把我和我姐夫告上了。这种情况是不是诬陷罪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