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借钱没打欠条,离婚时属共同债务吗我结婚三年了,小孩也快三岁了。这三年我们的生活是每况日下,他一人上班千余块的工资要养我和孩子。他的脾气很不好,老是对我发无名火,以前还经常顶撞他的父母,还和他父亲打过,到现在他父母都不理他。他只有个弟弟,因争土地的时候也闹翻了,现在可以说是六亲无靠。他每次都指使我去娘家借钱,我也不知道他是别有用心还是真的连借钱的地方都没有了。看了他无路可走的样子我也就心软了,就去娘家借了一万块钱,分三次借的,每次他都说要买东西,要我去娘家借。当时我也没想到要打借条,现在我们之间的矛盾已经越来越深了,我想要离婚,但我知道当初没打欠条形式对我很不利,请问离婚时法律会承认是共同债务吗?他的家庭很复杂,孩子会判给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