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疏忽造成经济损失,不愿赔偿,又…

承租人疏忽造成经济损失,不愿赔偿,又不搬出,怎么处理?承租人因使用设施不当,室内大量跑水,造成本房新铺地板浸泡损伤、楼下住户新购餐桌一套损坏、灯具一套部分损坏、部分墙壁浸泡起皮。经多次协商,只赔会了楼下3000元(楼下损失5000元),出于无奈,我们加赔了2000元。目前我们已出书面告知书通知中止合同。但承租人以合同未到期拒绝搬出,我们通知物业停水停电,本想更换门锁,但因其态度恶劣未换成。请问:1、我们是否可以更换门锁,如可以,需要如何操作?2、对方曾说,如我们更换门锁,他们再给换回来,是否合法,如何处置?3、目前对方暂未在屋内居住住宾馆,危胁费用由我们出,是否合理?4、除诉讼外,是否还有其他可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