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我在2008年9月至20…

劳动合同到期我在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没有签劳动合同。在2009年9月至2010年10月有签劳动合同。请问可以追回2008年至2009年的双倍工资吗?另外我签订的劳动合同里每星期休息一天,国家是休息二天的,可以要回双倍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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