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款我们是深圳一家经营原材料的贸易公司,去年二月到六月期间我们销售了价值约4万元的原材料给河南的一个油墨厂,当时客户承诺发票开给他们后就付货款,可是当我司七月份把发票开给他们后,他们说经营困难,等经营好转后就付所欠货款,从2009年7月到2010年7月每个月我们电话催款,他们都一直说他们经营困难,但是到2010年8月我们再电话催款时,他们改口说我司去年供给他们的材料有问题,造成他们的油墨出了问题,所以他的客户不要油墨,造成他的货款后不来,所以不付所欠货款。请问,对于这样的恶意拖欠货款,我们怎样处理,应该走什么程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