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责任2007年7月31日债务人…

担保人责任2007年7月31日债务人在信用社贷款177000元,期限一年,由原现平,程少云连带保证责任,贷款于2008年7月31日到期,截止2010年7月28日,共拖欠本金177000元,利息70104.43元,我社为了保全资金不流失,特提起诉讼.我想说的是债务人不在本市,另一担保人也不在,只传讯我一人,找不人另外两人我该怎么办,他们在本市有老婆房子难道贷款会让我一个人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