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质量技术监督局能不能在流通领域检查产品好!我是武宁人,在庐山区经营农药批发生意。前天,**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县立新乡抽查农药,拿走我批给经销商的两个品种计12箱农药。理由是电脑里没有查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要求第二天带着传真过来的证件领药。经销商通过我提供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到该局交涉,被告知保管不在拿不走药,并再次要求提供另一个没被查缴产品的证件。我们又照办,今天乡镇经销商又带着传真证件到该局,却被告知箱子和药瓶上所贴标签须更换。强调让市经销商我亲自到该局更换,并明确须交钱两千。据说质量技术监督局是不能在流通领域查罚的,其它地方也因类似事件打过官司且是质量技术监督局败诉。但我手头不可能有明确的文件,所以碰到类似的敲诈往往稀里糊涂的妥协。如果能,希望通过您能够了解到国家或地方在这方面的明确条文。深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