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问题,请帮助解答1、我村有一老师…

遗产问题,请帮助解答1、我村有一老师83岁已故,老师共有一子四女,留有4间房屋(房屋是1970年由老师的父母及其妻和儿子(已婚),两个女儿一起建造。还有一个女儿上学,和一个女儿结婚没参加劳动)。7年后,儿子搬出另过至今。问:如果儿子在村上开证明,证明儿子和父亲为一户,那么就可以将这4间房屋的继承权归儿子自己所有。这在法律上能得到支持吗?(现在房照上是老师的名字)上法院能否胜诉?2、在此期间,老师父母相继去世,03年发妻病故,发妻生病期间所花费用均由4个女儿垫付(老师和4个女儿有协议规定:其发妻所花费用待卖房后归还4个女儿,并立有字据),同年续弦,2年后登记结婚。老师于2010年8月因病去世,再婚配偶拿出一万元存折(无法支取)后,所有善后事宜均未露面。老师的丧葬费3450元,其花费远高于丧葬费。问:如果儿子不能得到支持,其他子女和继母能分得多少?如何分配!继母要求分得2.3间房屋的1/6,是否合理,有几分胜诉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