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市7岁男童车祸后赔偿问题男孩过斑马线时被小汽车压伤左脚医生诊断为:左足外伤:皮肤缺损伴血管、神经、肌腱损伤。住院33天,医生建议出院后休息一个月,定期复查,积极进行功能锻炼。事故认定为小车全责。男孩方可以向司机提出一些什么赔偿呢?男孩9月3日出院,休息一个月就会误学。可以要求这个月母亲的误工费与小孩的营养费吗?误学怎么求偿?有必对小孩子进行伤残鉴定吗?在孩子住院10天左右父亲和司机签了事故认定书自行协议出院后就赔偿进行协议孩子方提出:医疗费+护理费+餐费+住宿费+营养费+父亲往返探望的车费+第二个月母亲的误工费、营养费+伤害赔偿(小孩对过马路有强列恐惧、腹部取皮留10厘米伤痕、左足6*3厘米植皮伤痕、脚拇指和踝关节筋断后重接功能受影响)可以得到支持吗?现司机对住宿费和伤害赔偿不认同,无法达成协议。恳请各位律师指点迷津?感激不尽!现司机对住宿费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