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承担责任吗我母亲(注:由于我已成家,我与父母于2003年分家了)请了一个在外面上门为玉米脱粒的师傅,来我母亲家给我母亲种的玉米脱粒。当时我刚好在家,那位师傅就叫我去帮他把机子抬到家里来了,然后,他就又自己拿了一根木棍到灶屋里去砍一根捅玉米棒的棍子,当时,我家灶屋里没人,也不知他怎么的,一会儿,他就捂着眼睛出来了,手上还有血。我当时就问他是怎么了,他说是自己砍棍子不小心被棍***伤了眼睛。我马上对他说:“我送你去医院看看!”经他同意后,我送他去了他自己指定的姜XX医生那里。医生看过后说,这是皮外伤,用药水洗一下,吃点药消消炎就会没事的。于是,医生就对其眼睛进行了处理,还根据伤者的要求在眼睛的伤口处贴了一个创可贴。我为他付了这一些费用后,就回家了。这天下午,他来我妈妈家给玉米脱粒时,我就问他眼睛好了没有。他说没事了。我一家人也就没放在心上了。他们脱完粒,我妈妈付了15元钱后,伤者就回家了。请问在这件事中,如果伤者我要承担责任,我要承担吗?我妈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