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有一套住房是否属夫妻双方共有我与我丈夫于2004年9月再婚(都是二婚),当时无住房,暂租房住。当时男方与他前妻在单位登记了一套单位福利集资房、并预付款2、7万元(房屋还在筹建中)。(我们仨人都是铁路职工)他们在2004年离婚时住房还未建成,女方享有的1、35万元钱充付女儿的抚养费。这套住房于2006年4月建成交付,我们还需要付购房款6万余元,当时我们资金不足,并向我父母借款4万元,后房屋装修又向我父母借款3万元、朋友处借款2万元。现还欠我父母7万元未还。请问这种情况、这住房是否属我夫妻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