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开庭我老公有赌博、嫖娼的恶习,经我多次规劝仍不改悔。所以在08年底提出和他协议离婚。但是他死不同意,并找来长辈劝说,所以我当时答应暂不离婚,再给他最后一次机会。他就在此时写下了保证书,并书面表示把我们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房产、存款、证券)全面过继到儿子名下。现在也是全部过继到了儿子名下。并房产也已经卖掉。经过一年多多的时间,到目前他仍然恶习不改,在和他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我于本月起诉离婚。应该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了吧?我的案子昨天开庭审理了,被告请了一个胡集镇的刘姓代理人,硬说我们赠与孩子的财产无效,说我和儿子卖房子没有经过被告同意,(房子既然已经给了儿子,卖房子有必要让他签字吗)属于无效交易。要重新分配财产。我们已经分居几年了,还说我们夫妻关系完好,所有财产他们都是转账到儿子账户,还说是把钱给我了,(他们提供了转款单据,收款人不是我),这在法庭能成为什么证据吗?所以法庭没有当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