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款问题律师你好!本人于09年8月份左右出售房屋,到12月收到了大部分房款,余3万多元双方协议收楼时再付。楼款以我哥70%,我30%的比例分配了,而我哥的钱已经全部取走。我于12月份时就搬出了。不久后,我接到买主通知:他与我哥私谈,他现在以租的形式给我哥住下来了,直至2010年9月份,租金为1万元,但由于我哥是小混混,买主怕会收不到租金,就向我提出要我付一半租金的要求。我考虑到身份(产权人)的尴尬和仁义心理,我答应了,并叫买主从楼款中扣除5000元后,再将余额转帐给我。经过多次交谈,买主至今仍未把余下的楼款给回我。买主坚称:“他当初是出于仁慈才给我哥住下来的,现我哥一直不肯确定搬走的时间,而且他又没收过我哥的租金,更何况我初没有亲自把房匙给他,他不认为有收楼的事实不存在,所以他一直不肯把余款给我。如果我哥搬走了,他还要从我的楼款中扣除我哥的租金后才给我。”但今年8月中,他已把家人安置入住了此房了。请问律师:我现在应该要通过怎样的方式才能取回我的房款?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