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尾,对方不理赔,请教咨询我在2010年5月8日在上海闵行区路段被“外地车追尾,当初交警开出事故认定书,判定对方全责,对方由于是河南xx保险,便委托了上海办事处的定损员联系我之后回去了外地,事后第二天,我和对方定损员在我的4S店定损,我当时先行垫付了维修费用,并把相关单据快递给了对方,想不到现在对方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就是不理赔,我想咨询以下问题。1、我目前只有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和对方保险单编号,当我去交警队要他的行使证件等资料的时候,交警不给我,并告诉我凭“交通事故认定书”就可以直接法院起诉,请问这样可以起诉得到他吗?2、当时“交通事故认定书”上交警的调解结果是双方去理赔中心,但是他只联系了自己的保险公司,并离开了,至今除了“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他的签名,其他的单据都没有,请问他算不算逃避交通事故责任?可以起诉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