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无权利要求我赔偿经济损失我是一个驾驶员,在公司上班时间,(上班时间已经半年,可是公司还没给我转正,已经签署了劳动合同!)出车办事途中,在高速上撞到一个横穿高速的行人,(事后抢救无效死亡)结果交警论定对方行人付主要责任,我付次要责任。(事发时,我驾驶的是货车,最后鉴定出来,车辆当时超载100%,空车检测刹车不合格!)事故处理好之后,公司对我做出了辞退并要求赔偿比我在公司拖欠我高的经济损失,公司还是单方面和我解除了劳动合同的。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劳动法里面真的有当事故发生后,公司有权向驾驶员唢赔保险公司拒赔部分的10%-20%请律师帮我解答下!